经济纠纷没有证据怎么处理
一、经济纠纷没有证据怎么处理
没有证据的经济纠纷解决方式如下:
1、一般都是先行调解;
2、如调解不成,再仲裁;
3、如无法仲裁,也可以走司法途径。当事人起草好起诉状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,向人民法院起诉立案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(一)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(二)有明确的被告;
(三)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(四)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二、经济案件判刑标准
经济犯罪主要就是对国家、集体或个人的财产进行了损害,造成的损害往往是比较大的。经济犯罪有很多种类,每一种的量刑标准都会有所不同,主犯与从犯的量刑标准也会不一样,要弄清楚经济类犯罪的量刑标准,首先要确定具体的犯罪名称,然后再根据刑法条文和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,对各类犯罪主体进行定罪量刑。
经济犯罪主要就是对国家、集体或个人的财产进行了损害,造成的损害往往是比较大的。
经济犯罪由于发生在市场经济运行领域,因而相对于其他类型的犯罪,其犯罪结构十分复杂。因而对于经济犯罪量刑标准的制定也产生了一定的困扰因素。
经济犯罪有很多种
类,每一种的量刑标准都会有所不同,主犯与从犯的量刑标准也会不一样,要弄清楚经济类犯罪的量刑标准,首先要确定具体的犯罪名称,然后再根据刑法条文和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,对各类犯罪主体进行定罪量刑。
三、产生经济纠纷的原因
产生经济纠纷的原因很多,既有主观原因,也有客观原因。结合我国经济活动的情况,产生经济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:
1、在进行经济活动中,不严守规则,有些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不严格依法办事,根据自己的利益,故意不履行合同或订立假合同,因而产生纠纷。
2、进行经济活动的依据不规范。市场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时,其依据不规范是引起经济纠纷的主要原因。君子合同随处可见,导致经济合同履行过程无章可循,从而产生纠纷。
3、有关部门的行政干预,而导致经济纠纷。
四、经济犯罪报案流程
(一)、管辖
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,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、犯罪行为实施地、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。报案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经侦支队/经侦大队报案。
(二)、向公安机关提供的资料
为使公安机关能清楚地了解案件基本情况,及时立案侦查,报案时尽量提供以下资料:
1、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,单位报案的同时带齐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,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提供时间及写上“由本单位复印提供,与原件相同”,加盖单位印章,经办人签字(捺指纹),非法人代表报案应携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工作证件。
2、提供有关涉案人的照片、证件、通讯号码、地址、体貌特征等材料。
3、请提供本人及其他协助人的联系电话,以便随时联系。
(三)、报案提供材料时,应尽量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。
(四)、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案,被害人或经办人本人应当向公安机关如实提供证言。
(五)、报案前同一事实已由人民法院受理的,要如实提供法院受理的有关证明材料。
(六)、复印件应说明来源出处,并由受害单位加盖公章或受害提供人签名。书面报案材料须详细说明案发的时间、地点,对犯罪嫌疑人的了解知道的情况。
经济纠纷没有证据一般都是先行调解;调解不成,再仲裁;如无法仲裁,也可以走司法途径。债权人应该携带相关材料,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,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去起诉债务人,要求债务人还钱。经济纠纷没有证据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就介绍到这里,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,可以点击下方“立即咨询"按钮,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。
沂水县位于鲁中南地区,现辖19个乡镇,1042个行政村,110.83万人,总面积2434.8平方公里,在山东省县级区划面积中居第二位。沂水县历史悠久,是著名的革命老区。秦代即在此置县,隋开皇16年(公元596年)因沂河过境而定名,迄今已1400多年。沂水县是革命老根据地重心县之一,“红嫂”的故乡,《大众日报》创刊地,沂蒙精神发祥地之一。战争年代,陈毅、罗荣桓、徐向前等老一辈革命家曾在这里指挥过战斗。沂水旅游资源丰富,文物古迹荟萃,自然风光怡人,有“地下奇观、山水风光、沂蒙风情、红色之旅”的美誉。近年来,县委县政府把旅游业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“三大亮点”之一重点培育,确立了“政府主导、科学规划、市场运作、集群发展”的旅游发展战略,构筑了“一大景区、三大产品体系、十大景点”的旅游发展框架。目前已建成开放旅游区5处,为山东地下大峡谷、天然地下画廊、地下荧光湖、雪山彩虹谷、灵泉寺森林公园(其中4A级景区一处、3A级景区3处、2A级景区一处)。战国齐长城、沂蒙山革命根据地、姬王崮、沂蒙母亲湖、沂山等景区也将相继规划开发。2005年8月,国家旅游协会、省旅游局、省旅游行业协会联合在沂水召开了“沂水旅游现象研讨会”,总结推广沂水的旅游工作经验。2005年,全县共接待游客210万人次,实现门票收入5700万元,旅游总收入7.6亿元。2006年上半年,共接待游客163万人次,实现门票收入5010万元,旅游总收入6.7亿元。沂水旅游产业集群被评为“山东省十大(特色)产业集群”,在中国首届旅游营销年会上,被评为“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”。